机关不立案,控告人可申请复议或向申请立案监督。针对不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的违法行为,可提出异议,争取送达通知书,为向申请立案监督做准备。机关决定不予立案且不送达通知书属违法,应向其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法律分析
1、机关不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申请立案监督。
2、针对机关不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的违法性提出异议,争取机关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为向申请立案监督做准备。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又不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属于违法行为,应向该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等等。
拓展延伸
投诉不立案的有效途径和策略
投诉不立案的有效途径和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可以寻求上级机关的介入,向上级或者市、县进行投诉,以寻求更高层次的处理。其次,可以向相关监督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投诉,如市、县纪委监委,以确保投诉得到公正的处理。此外,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或法律援助中心,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同时,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和社会监督,引起更广泛的关注和压力,促使机关重视并处理投诉。最后,建议在投诉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材料、通信记录等,以便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核实。通过综合运用以上策略,可以提高投诉不立案问题的解决效果。
结语
针对机关不立案的问题,控告人可以选择申请复议或向直接申请立案监督。对于机关不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的违法行为,可以提出异议,争取其送达,为向申请立案监督做准备。如若机关决定不予立案且不送达通知书,属于违法行为,可向该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不立案的有效途径包括向上级机关投诉、向相关监督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投诉、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媒体曝光和社会监督等。在投诉过程中,建议保留相关证据以供调查核实。综合运用以上策略,可以提高解决投诉不立案问题的效果。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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