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分割的房产不需要纳税,但在办理过户时应缴纳200元的手续费。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离婚财产在分割时,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协商这类财产的分割,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分割。
分割房地产是指将总的房地产面积根据需要分割成若干份,在房地产登记上表现为《房地产证》的分证,即将一本《房地产证》分为几本《房地产证》,但总面积不发生变化。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有: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的通知》
第二条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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