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家庭净资产200万加币,资金来源合法 2、过去五年中有至少两年的高级管理经验 3、 投资额:投资120万加币 4、随行子女22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