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防范票据的风险:
一、贸易成交以前,一定要了解客户的资信;
二、对客商提交的票据一定要事先委托银行对外查实,以确保能安全收汇;
三、贸易成交前,买卖双方一定要签署稳妥、平等互利的销售合同;
四、在银行未收妥票款之前,不能过早发货以免货款两空;
五、即使收到世界上资信最好的银行为付款行的支票也并不等于将来一定会收到货款。
法律依据:《票据法》第三条,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