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离婚协议具有诉讼时效。夫妻间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反悔,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离婚后三年内向提起诉讼,人民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