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和处罚进行了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规定,生产或销售假药,危害人体健康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对于含有有毒物质、缺少有效成分、适应症超范围等情况,都可立案。处罚根据情节轻重,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生产、销售假药不仅侵害公民权益,也损害药品管理秩序,将受到刑事追责。
法律分析
一、中国《刑法》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立案?
药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违反国家对药品的管理规定,私自生产或销售假药,危害人体健康,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是生产销售假药罪。存在药品中不含介绍的成分,影响医院治疗的情形,可以认定为此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指的是生产者或者是销售商,违反了国家药品管理规范,生产或者销售假药,足以危害到人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侵犯客体,主要为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要求,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其犯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对于生产、销售的假药,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药品中含有超出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
2、药品介绍中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影响诊治的;
3、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了规定范围,可能会影响诊治的;
4、缺少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处罚?
1、生产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生产或销售的药品含有超出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药品中缺少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都可以按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该罪最轻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稍微严重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导致受害者死亡的,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
无论是生产、销售假药还是劣药的行为,都是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且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不仅仅会侵害到我国公民的人身以及财产权益,还会侵害到我国的药品管理秩序,只要是行为人实施了该行为,就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结语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规定,以谋取非法利益,生产或销售对人体健康有害的药品的行为。根据《刑法》,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生产假药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要求,不仅危害人体健康,还破坏了药品管理秩序。因此,无论是生产、销售假药还是劣药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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