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办公室一般没有高温补贴,按照国家规定,只有在露天工作或者无法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场所温度到33℃以上时,用人单位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标准包括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或45元,具体发放标准根据室内外温度不同而有所区别。
法律分析
夏季办公室是否有高温补贴?
按照国家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或者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所以,夏季在办公室工作的人一般没有高温补贴。
二、高温补贴标准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结语
夏季办公室一般没有高温补贴,但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的劳动者或无法采取有效措施降温的场所,可享受高温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或不低于45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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