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不谅解是否可以取保候审要根据条件而定,取保候审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轻伤二级不谅解的情况下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根据具体条件来决定。
法律分析
一、轻伤二级不谅解可以取保候审吗?
轻伤二级不谅解是否可以取保要根据是否符合取保的条件而定,不谅解并不是取保的有关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机关、人民、人民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检察长或者人民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机关。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4、取保候审的期限。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轻伤二级不谅解的情况下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但与是否可以取保没有直接的关系,具体情况下取保候审是有相关条件的,司法机关在对有关情况作出取保或者不批准取保之前,是需要对上述不同的条件来进行适用处理的。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轻伤二级不谅解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根据是否符合取保的条件来决定。具体而言,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情形,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等。因此,对于轻伤二级不谅解的情况,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和符合条件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六十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七十九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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