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怎样向省纪检监察投诉举报
2024-06-19 18:32:07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以四川为例,举报方法:

1、全省统一举报号码为12388。直接拨打12388,接入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如到外地纪检监察部门报到,请在12388前拨区号。

2、拜访并撰写报告。按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布的接收地点和通信地址举报。

3、在线报告。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有“清理四川”举报网站,其他市(州)纪检监察机关有“清理成都”、“乐山清线”、“清理大洲”等举报网站。

纪律检查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集中管理”、“谁负责、谁负责”的原则接受报告。为提高办事效率,鼓励群众根据干部的行政权向相应的纪检机关报告。

1、对一般干部、党员和村、居委会组织问题的报告,主要由镇、街道、街道纪律(工作)委员会处理;

2、对科级以下党员干部的问题报告,主要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

3、市纪律检查监察机关主要受理厅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

4、省纪检监察机关主要受理厅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

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第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