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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判决书会写进去吗
2024-06-26 03:21:44 责编:小OO
文档


判决书通常是:原告声称如何,被告辩称如何,经审理查明如何,原告主张如何。然后判决离婚,加上财产清单及分割原则和原因。最后是提示不服在15日内提起上诉之类的。一般原告提出的财产分割,被告如果接受,也就按这个诉讼请求进行判决。被告不接受,才会调查双方的证据,如果一方确有重大过错,财产分割会偏向无过错方或者过错较小的一方。在哺乳期内的,法庭原则上是不裁定离婚。而如果原告是女性,也就是孩子的母亲,法庭也可能会裁定离婚。还有就是抚养权、探视权、抚养费之类的

至于出轨,一般除非协议离婚,或者原告有确切证据,不然被告大多是不承认的,而原告无法提供证据,法庭也不会支持原告言论。如果被告在原告没证据的情况下,承认了有这个事实,法庭才会采信,进一步的话就会影响财产分割了。

一、怎么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离婚诉讼程序的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一审判决书生效后还能再起诉离婚吗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应规定,案件的审理程序一般都是先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如果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根据人民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出庭作证。然后就是举证质证环节,原告针对诉讼请求出示相应的证据材料,被告进行质证,被告针对其答辩意见出示相应的证据材料,原告进行质证;如果有鉴定意见或勘验笔录的宣读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至此法庭调查结束,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终结,庭审就结束了,一般情况下就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但是在判决前如果双方均同意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原告撤诉或者由依法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的,就应当及时判决,而不能久调不决。判决一律是公开宣告的。人民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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