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临时工受贿构成受贿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若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也属受贿罪。
法律分析
单位临时工受贿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拓展延伸
追责临时工贪污受贿单位的法律途径
追责临时工贪污受贿单位的法律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单位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和监督,预防贪污受贿行为的发生。其次,单位可以及时发现和调查临时工的不当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以示警示和惩戒。此外,单位还可以向有关执法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协助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和追责。法律途径还包括通过民事诉讼追究单位的赔偿责任,以及通过行政监管部门对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等措施。总之,通过综合运用法律途径,可以有效追责临时工贪污受贿单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临时工受贿行为构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财物或非法收受财物谋取利益即属违法行为。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预防贪污受贿。对发现的不当行为,单位应及时调查并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同时向执法机关报案提供证据协助调查。法律途径还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处罚等措施,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综合运用法律途径,可以有效追责临时工贪污受贿单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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