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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借款不归还,能否认定为诈骗?
2024-06-25 13:30:47 责编:小OO
文档


对方借钱不还一般不能告他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行为人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有故意行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遭受财产损失等。因此,对方借钱不还的行为不一定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起诉对方借钱不还是否有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其他法律途径,例如民事诉讼或合同纠纷等。

法律分析

一、对方借钱不还是否可以告他诈骗

1、对方借钱不还一般是不能告他诈骗的。诈骗罪的构成要见是:行为人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客观上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而使被害人形成错误的认识,被害人在错误的认识上处分了财物,遭受了财产损失;诈骗人获得财产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对方借钱不还起诉有用吗

拓展延伸

借款纠纷:追究对方归还借款的法律途径

在借款纠纷中,如果对方拒绝归还借款,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首先,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协议、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借款事实和对方的违约行为。然后,您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对方归还借款,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聘请律师代理您的权益,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如果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义务,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强制执行措施追回借款。记住,及时采取行动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解决借款纠纷的关键。

结语

在借款纠纷中,对方借钱不还一般不能构成诈骗罪。然而,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对方归还借款。聘请律师代理您的权益,并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及时采取行动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解决借款纠纷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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