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条件有: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作出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行政行为机关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等。《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