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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和法律后果是什么
2024-06-25 13:38:54 责编:小OO
文档


不当得利是指一方因产生法律事实而获得利益,他方因一定事实受到损失的情况。不当得利人应负返还所获利益的义务,债权人享有要求返还利益的权利。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包括债务人返还所得利益给债权人,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 至少有一方获得了不当得利;

2. 另一方受到了损失;

3. 获得利益的人或组织具有某种不当得利性;

4. 损失的人或组织遭受了某种损失。一方获得利益是指因为产生一定的法律事实结果,使得当事人财产的增加或利益上的积累财产、权利都属于利益的范围,但精神利益除外。一方获得利益包括利益的积极增加和利益的消极增加。

2、他方利益受损

他方利益受到损失是指因有一定事实而使得财产总额减少。如果仅仅一方获得利益,而未造成他人的损失,不构成不当得利。例如,拾得乙抛弃的沙发,所谓损失不只是减少他人既存之财产,他人可获得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

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利益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指受到损失是由获得利益的人造成的后果。受损失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不必相同,它只影响义务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其形态不必相同。

4、获得利益及利益受损均无法律根据

尽管各个国家对不当得利的实体法律规定有所不一样,但实质上都强调利益取得的不当性,取得利益没有法律的原因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各国表述不一,如罗马法称之为无原因,瑞士法称之为无适法原因等。在我国民法称为没有合法根据与无法律上的原因,在解释上意义相同,是不当得利构成的核心要件。无法律上的原因既可以是自始无原因,也可以是事后无原因。

二、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

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债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

假设我们在街边捡到了钱包,那么我们这一行为属于什么呢,其实这就是典型的不当得利。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什么是不当得利,更不知道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即使是知道了也不清楚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会对自己有什么影响,这些问题不妨问问专业的律师,尤其是在捡到包或手机等情形下,尽量避免因自己一时的贪念而酿成大祸。

拓展延伸

不当得利是指在某种情况下,取得不当利益并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需要满足以下三个要件:

1. 须有他人受到损失:不当得利的行为会使他人受到损失,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

2. 须是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不当得利的行为是在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取得的。

3. 须没有合法根据:不当得利的行为必须没有合法根据,否则不能被视为正当的得利。

如果满足以上三个要件,行为人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因此,任何违反上述要件的行为都将被视为不当得利,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至少有一方获得了不当得利、另一方受到了损失、获得利益的人或组织具有某种不当得利性以及损失的人或组织遭受了某种损失。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包括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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