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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单位福利房如何划分
2024-06-25 13:34:31 责编:小OO
文档


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按市价评估后双方竞价取得;离婚时房屋归属无法达成协议,人民可委托鉴定机构评估市价并给予补偿;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离婚诉讼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双方协议或判决;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或根据情况判决。

法律分析

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按市价评估后双方竞价取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根据有关福利购买房屋取得所有权,离婚时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语

离婚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房屋归属问题可由人民委托鉴定机构评估市价,并由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签订书面协议,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如调解无效,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准予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双方协议或判决,子女在必要时可提出合理要求。共同财产处理需协议,如无法达成,将根据情况判决,保护夫妻在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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