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前的业务,还是按照16%的开具。如果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后的业务只能按照13%的开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