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国不得超过3000人,实际每届全国人数大概在2800人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