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家庭生活开支、房屋购买装修、子女抚育等,其中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活动需共同偿还。但如果配偶举债用于非法目的,如、吸毒或婚外情消费,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分析
分居并不等于解除婚姻关系,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要共同偿还。
但分居期间,配偶一方举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目的,如用于、吸毒或婚外情消费甚至违法犯罪等,属于个人债务。
分居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
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
3、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拓展延伸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借款是否由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
在夫妻分居期间,一方的借款是否由另一方承担连带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和适用的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夫妻之间的借款属于个人债务,借款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另一方可能会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如果借款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必需或夫妻共同经营的事务。此外,也可能根据婚姻财产制度的规定对借款责任进行分配。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和婚姻财产制度来确定。建议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结语
分居期间的债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适用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形成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但若配偶一方将借款用于非法目的属于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购置生活用品、支付生活开支、房屋建设、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等。具体责任分配需根据当地法律和婚姻财产制度决定。建议在类似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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