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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家庭孩子上学
2024-06-26 03:46:03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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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各地不同,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入学条件及方式: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在非户籍所在区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各区教委要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各区教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条件的审核,严格审核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情况2、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各区教委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根据学生志愿进行派位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就近登记入学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区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材料审核。由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事处或乡镇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法律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第一条 坚持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行为予以保障。

第二条 坚持区级为主,各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第三条 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第四条 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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