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需根据个人或共同债务进行承担,可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下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遵循共同财产偿还、协商一致、保护债权益和男女平等原则。离婚时,个人债务可以通过银行流水账单、转账记录、借款合同等证据进行举证,证据必须真实有效。
法律分析
一、夫分居期间夫妻债务是否共同承担
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则应当由债务人自行承担,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可以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有哪些
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有如下:
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三、离婚时个人债务怎么举证
离婚时个人债务的举证可以出示银行流水账单、转账记录、签订的借款合同等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应根据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来区分承担责任。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并遵循协商一致、保护债权益的原则。离婚时,个人债务的举证可以通过银行流水账单、转账记录、借款合同等证据来支持。在处理夫妻债务时,应兼顾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考虑双方的实际履行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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