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的孩子和原配的孩子并不具有同等权利。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抚养子女时,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孩子抚养的,属于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小三的孩子和原配的孩子在法律上并不是同等的权利。
小三的子女与丈夫与其原配所生子女具有同等的继承权,任何人不得妨碍其行使继承权。这是一种同等权利,也就是继承机会均等,通常情况下,当丈夫死后,将其个人财产分配给丈夫,如果丈夫没有遗嘱,那么两个子女都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丈夫的这部分财产。
非婚生子女在以前被俗称为“私生子”,新中国成立以后,法律赋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不仅明确了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而且也对非婚生子女的继承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非婚生子女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未婚男女或已婚男女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无效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以及妇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继承时与婚生子女完全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使非婚生子女不会因为其出生问题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在继承财产时不分或者少分。同样,在非婚生子女的父母继承非婚生子女的财产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完全等同于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小三的孩子作为非婚生子同样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不应该在基本权利方面受到任何的歧视。父母的错不应该有孩子来承担,所以,非婚生子或者是 私生子都应该享有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并且在权利方面应该享有与婚生子一样的待遇,同样,承担一样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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