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包括购置生活用品、支付开支、修建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等,以及共同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即使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活动,收益也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但如果分居期间配偶举债用于非法目的,如、吸毒、婚外情消费或违法犯罪等,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分析
分居并不等于解除婚姻关系,分居期间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要共同偿还。但分居期间,配偶一方举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目的,如用于、吸毒或婚外情消费甚至违法犯罪等,属于个人债务。
分居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
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
3、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拓展延伸
夫妻分居期间的借款纠纷解决方式
夫妻分居期间的借款纠纷解决方式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达成借款偿还协议,明确借款金额、偿还期限和方式等具体细节。其次,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如果协商和法律援助均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沟通,尊重对方权益,以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通过以上途径,夫妻分居期间的借款纠纷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夫妻分居并不等同于解除婚姻关系。在分居期间,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包括用于共同生活、生产和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然而,如果配偶一方在分居期间举债并将借款用于非法目的,属于个人债务。解决夫妻分居期间的借款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法律援助、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双方应保持沟通,尊重对方权益,以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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