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立案标准:邮票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数量累计一千枚以上;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二千元以上或数量累计五十张以上;非法获利累计一千元以上。
法律分析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立案标准如下:
1、邮票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千枚以上的;
2、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二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五十张以上的;
3、非法获利累计一千元以上的。
拓展延伸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定罪和量刑准则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涉及伪造和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行为,其定罪和量刑准则是指在司法实践中对此类犯罪行为的定性和刑罚幅度的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定罪标准包括明确伪造或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行为、有明确的主观故意、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等要素。而量刑准则则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犯罪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具体的定罪和量刑准则因国家法律体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都旨在保护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结语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立案标准根据票面数额或数量的累计来判断,同时也考虑非法获利的累计金额。关于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定罪和量刑准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明确伪造或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行为、具备主观故意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等要素。量刑则综合考虑犯罪的严重程度、主观恶性和犯罪后果等因素。这些准则旨在保护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九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二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五十张以上的:
(二)邮票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千枚以上的;
(三)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五千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一百张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累计一千元以上的;
(五)其他数额较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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