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在深圳如何进行社保转移
2024-06-26 04:16:04 责编:小OO
文档


在深圳换工作,社保个人所得税缴纳步骤如下:1.在新雇主处办理相关手续,开始缴纳社保;2.向新雇主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3.在规定税率下缴纳个人所得税;4.按时足额缴纳。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离职创业或无业人员可选择个人或单位缴纳社保,但养老保险最少要累计交满15年。

法律分析

如果您在深圳换工作,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缴纳社保个人所得税:

1. 在新雇主处办理相关手续,开始缴纳社保。

2. 您需要向新雇主提供您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便新雇主为您缴纳社保。

3. 您可以在网上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可以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缴纳。

4. 您需要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将其按时足额缴纳。

5.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录用新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在深圳换了工作,你的社保和公积金不需要你去转移什么的,你的单位会帮你弄好的。社保的缴纳涉及到办户口、居住证、通行证、买房买车等方面,公积金涉及到贷款买房,因此不可随意中断哦!换工作时最好与用人单位沟通好接续事宜,保证顺利对接。

2.离职创业或无业人员

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养老保险最少要累计交满15年,到达退休年龄时才能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因此,离职创业者要想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就要记得以个人形式继续缴纳养老金。

拓展延伸

离职后社保如何转移?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者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跨地区就业的,社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因此,离职后,参保人员只需将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就业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即可继续享受社保待遇。同时,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加强与原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确保社会保险关系及时转移。

结语

在深圳换工作,社保和公积金一般不需要自己缴纳,由单位帮忙处理。但离职创业或无业人员需要自己缴纳社保,并注意养老金的领取。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