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判决孩子归女方抚养而男方不配合交付孩子时,女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男方拒绝交付孩子,女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会采取措施要求男方履行判决。
2、采取强制措施。如果男方仍然拒绝配合,可能会对男方采取强制措施,如司法拘留。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男方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还可能将其移送给机关处理。
3、协商解决。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建议女方首先尝试与男方协商,看是否能够和平解决问题。女方可以承诺男方探望孩子的权利,以换取男方配合交付孩子。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的确定方式: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权一般归属母亲,已满两周岁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子女意见。
综上所述,面对男方不自愿将孩子交给女方的情况,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判决得到妥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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