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违约金不等于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种补救措施。解除合同有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形式,单方解除需要有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权。双方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实现时,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合同的方式有约定解除条件、法定解除事由和双方协商解除。
法律分析
支付违约金并不一定能解除合同。虽然合同的解除也是基于违约事实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但它与支付违约金不同。合同解除并不属于违约责任方式,而仅仅是合同违约后的一种补救措施。对于迟延履行的情况,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仍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后,不需要再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解除有两种方式: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其中,单方解除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有约定的或法定的解除权。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合同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双方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合同并不仅仅是支付违约金即可。解除合同的方式分别有:1、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成就解除条件时,合同解除;2、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请求解除合同;3、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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