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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生活作息表
2024-06-26 01:35:12 责编:小OO
文档


法律分析:

早上6点钟,起床。洗漱,搞好内务和个人卫生;7点钟,操练,体能活动;7点30分钟,吃早餐;8点至9点钟,学习文化知识,劳动技能;9点30分钟,放风;10点30分钟,吃午饭;11点钟,午休;14点钟,起床,搞好个人和内务卫生。15点至16点钟,学习文化知识,劳动技能;16点30分钟,放风。17点钟,吃晚饭;17点30分钟,洗澡,搞好个人卫生;19点钟,看电视,新闻联播;20点至21点钟,学习文化知识;22点钟,休息。

罪犯在 监狱服刑期间,按规定可以会见亲属和监护人。会见的亲属为:父母(监护人)、子女、祖父母、曾祖父母、孙子女等;配偶、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等;伯、叔、舅、姨、姑及其配偶等;其他需要会见服刑罪犯的人员必须经狱政科审查,报分管监狱长批准。重点罪犯会见限直系亲属,对危害、邪教组织、组织、有“三假”嫌疑的A、B类重点罪犯,会见须经狱政科审核,分管监狱长审批。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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