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缓刑后,法庭可以选择通知被告人所在单位,但在法律上并无硬性规定。判决书一般会直接送达被告人,但是否通知单位取决于被审判人在审判程序中选择的受送达人。缓刑是对犯罪分子宣告定罪后,先不执行刑罚,而是进行考验期限内的社区矫正的制度,具体适用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以及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一般情况下,被判拘役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会通知单位。
法律分析
一、判处拘役缓刑会通知单位吗?
被判缓刑,法庭判决后可以通知被告人所在单位。
对于被判刑的,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是否应该送达被告人所在单位,在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可以送达,但也有可能不送达所在单位,而向原户籍地的派出所送达。
判决书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选择送达的方式,一般都是直接送达,是否通知单位,这需要根据在审判程序中,被审判人选择填的受送达人来进行送达。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是作为劳动者的话,在作出了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之后,被判处拘役会通知单位的,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会通知单位,但是如果行为人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会通知单位的。
结语
判处拘役缓刑后,是否通知单位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法律并无硬性规定,判决书可送达被告人所在单位,也可向原户籍地派出所送达。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选择送达方式,通常直接送达。《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规定判决书应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缓刑是一种暂缓量刑的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可宣告缓刑并进行社区矫正。在日常生活中,通知单位与行为人是否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关。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七条 人民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发现机关的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况,通知机关予以纠正的,机关应当调查核实,对于发现的违法情况应当及时纠正,并将纠正情况书面通知人民。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一节 罪犯的交付 第二百九十九条 对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机关应当依据人民执行死刑的命令,将罪犯交由人民执行。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节 羁 押 第一百四十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转报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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