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属于物权,地役权人有权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楼顶建房出租属于房屋出租,但需经登记备案。地役权可以无偿或有偿,由双方约定,但如未支付费用,地役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或抵押,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根据民法典规定,地役权可以抵押,但不得单独抵押。
法律分析
出租属于地役权。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民法典中地役权是否属于物权
地役权属于物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民法典楼顶出租是否属于房屋出租
1、楼顶建房出租属于房屋出租,但楼顶建房未经登记备案、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法律禁止实施租赁。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是否必须有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地役权可以无偿,也可以有偿,由双方当事人自主决定。如果是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地役权人有权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四条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是否可以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地役权也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是否可以抵押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地役权可以抵押,但是不得单独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条: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结语
地役权属于物权,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楼顶出租属于房屋出租,但未经登记备案或未按批准内容建设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地役权可以无偿或有偿,双方自主决定。地役权可以转让,但不得单独转让;抵押时地役权一并转让。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规定的租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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