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令》中对人民违规饮酒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条令》中对人民违规饮酒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依据《机关人民纪律条令》中关于人民违规饮酒的处理规定如下:第二十三条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携带支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