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起诉离婚能否判离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上一次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应当准予离婚。
一、起诉离婚了第二次起诉能离吗
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不一定能离。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要判离婚,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如果一审在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应当准予离婚。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的支持。
二、第二次向起诉离婚了可以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婚。
没有哪部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要判离,对于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而非起诉多少次。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
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的支持。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判决离婚。
三、起诉离婚一次也会判离吗?
起诉离婚一次也会判离婚。如果原告能充分证明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被告也同意离婚,认为夫妻关系确实破裂,可以判决离婚。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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