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办理出生公证,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