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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离婚后的分户办理流程是什么?
2024-06-24 21:40:34 责编:小OO
文档


离婚后,可凭相关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分户手续。离婚后的户口处理方式包括另立门户、再婚后再迁、不迁出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户口变动的申报程序和办理规定。根据最高人民等部门的通知,离婚当事人可凭判决书或调解户口分立或迁转手续,如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可按判决或调解,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户口分户

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二、离婚后户口还能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的房产,并符合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三、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派出所应依据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最高人民等部门的相关规定,离婚后户口分户的具体办理方式已明确。根据个人情况,可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另外,离婚后户口还可选择另立门户、再婚后再迁或不迁出等方式处理。具体操作需遵循当地户籍和细则。请婚姻变化的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分户手续,确保户口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五条 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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