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违反行规,短期人身自由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重的行政处罚类型。它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管理的情况,但不构成犯罪。警告和罚款不足以纪律处分。因此,法律对其制定和实施条件和程序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决定的权力属于县级以上机关;时限一般在十天以内,较重的一次不超过十五天;行政拘留决定公告后,被申请人及其亲属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时可以找到担保人。如果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可以申请行政机关暂停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三)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危害活动的;
(四)接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境外邀请、奖励,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
(五)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非法出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七)携带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进入国(境)内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属于不明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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