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应赔偿机动车人员和受害人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即使是借车出事故也应赔偿,除非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法律分析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借车出事故的,只要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保险公司也应当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拓展延伸
借车给朋友,保险索赔的责任归属如何确定?
在借车给朋友的情况下,保险索赔的责任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首先,需要考虑车主是否已经将朋友加入保险合同中作为被保险人。如果朋友是被保险人,那么在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来确定索赔责任。然而,如果朋友不在保险合同中,责任归属就会更加复杂。一般来说,如果朋友是合法驾驶者且获得车主的许可,车主的保险可能会承担索赔责任。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法律法规、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事故的具体情况。因此,在借车给朋友时,建议车主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责任归属,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结语
借车给朋友,保险索赔的责任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果朋友是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条款确定索赔责任;如果朋友不在保险合同中,需要考虑驾驶合法性和车主许可等因素。建议车主与保险公司沟通明确责任归属,以避免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七十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或者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六十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法律、行规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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