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物损坏不一定要原价赔偿。
损坏他人物品时,赔偿金额并非一律按照原价计算。如果物品存在磨损,可以按照折旧后的价值进行赔偿。侵权人需根据物品损失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来确定赔偿金额。在特定情况下,如故意损坏,赔偿金额可能会高于原价。赔偿范围包括财产损失、设施、修复费用等。对于受伤的牲畜,如果没有失去使用价值,应优先治疗;若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则根据评估鉴定进行折价赔偿。实物赔偿也是一种可选方式。
旧物价值评估的因素:
1、物品的原始购买价格;
2、物品的使用年限和折旧情况;
3、物品的当前市场价值;
4、物品的维修和保养记录;
5、物品的品牌和型号;
6、物品的稀有程度和收藏价值;
7、物品的功能性和技术更新情况;
8、物品的损坏程度和修复可能性。
综上所述,旧物损坏不一定要原价赔偿,赔偿金额可以根据物品的磨损程度和市场价格来确定,特定情况下赔偿金额可能高于原价,赔偿范围包括财产损失、设施、修复费用等,对于受伤的牲畜也可以根据使用价值进行折价赔偿,实物赔偿也是一种可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