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主要情形包括: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不真实、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财产返还、损失赔偿和过错责任承担。保证人的责任取决于其是否知道合同无效以及造成无效的原因。抵押权协议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但对方当事人可以抵押自己的请求权,除非另一方能够清偿或法律要求返还抵押物。
法律分析
一、属于无效合同情形主要有哪些
(1)签订合同后,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1、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过错与损失承担过错是指合同的无效有可归因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在合同成立后,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并不能完全由当事人所决定。对大多数合同来讲,造成无效的原因都是可归因于当事人的,如因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瑕疵而造成的无效。
3、合同无效后的财产返还对双方已经依据合同为给付义务的无效合同,双方应当将已经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还,这是原则规定,但在实践中有不适用这种规定的情况。
4、无效合同保证人的责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应否承担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保证人明知合同无效而予以保证的,应承担责任,其责任范围,以被保证人所承担之责任为限。
(2)保证人不知合同无效,如造成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其被保证人的原则,那么保证人仍须承担责任;如其被保证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原因,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如保证人在合同中已经声明合同无效自己不承担责任的,也不承担责任。
5、无效合同的抵押双方为保证所签订的抵押权协议,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但是,如果抵押物由对方当事人占有,对方当事人可以抵押物抵押自己的请求权,除非另一方能够清偿或者依照法律必须返还抵押物。
结语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涉及财产返还和损失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无效合同下,当事人应将财产返还给对方,并赔偿对方的损失。过错与损失承担的原则是,若合同无效的原因可归因于当事人,则其应承担相应责任。保证人的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明知合同无效而保证的应承担责任,而不知合同无效且原因非其被保证人的则不承担责任。抵押权协议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但若抵押物由对方占有,对方可请求抵押物的抵押权,除非另一方能够清偿或法律要求返还抵押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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