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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中,是否有生育子女的婚前各自都有一个小孩?
2024-06-24 23:39:10 责编:小OO
文档


再婚夫妻如果再婚前各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子女的情况下,一般不能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除非再婚夫妻双方出示前配偶也不再生育的证据。只有符合独生子女确定标准的夫妻才能享受该待遇。再婚夫妻中,如果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以继续享受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以享受相应奖励。

法律分析

如果该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而再婚后不再生育子女的,一般情况下还是不可以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除非再婚夫妻双方各自出示前配偶也不再生育的依据。

独生子女确定标准如下: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

再婚家庭生育

1、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5、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6、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7、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结语

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子女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非再婚夫妻双方各自提供前配偶也不再生育的证据。根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的确定标准包括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无子女的夫妻只收养一个子女、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等情况。再婚夫妻如果满足上述条件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则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此外,根据再婚家庭生育的规定,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再生育子女的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五十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一千零六十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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