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身份证不能办结婚证。
电子身份证不能用于领取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内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如果无法提供身份证,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因此,电子身份证不被接受作为领取结婚证的有效证件。如果户口本遗失或毁损,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再带着户籍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身份证的功能与应用场景:
1、身份验证:用于证明持有者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
2、法律效力:在法律事务中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如签订合同、办理银行业务等;
3、社会服务:用于办理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就业登记等社会服务;
4、出行必备:在乘坐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作为乘客身份的凭证;
5、考试报名:用于高考、公、各类资格认证考试的报名及考场身份验证;
6、网络认证:在网络服务中,如网上银行、电子政务平台等,用于实名认证。
综上所述,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电子身份证和电子户口本都不能作为领取结婚证的有效证件,必须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如果户口本遗失或毁损,可以通过开具户籍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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