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的主旨是确定扶养人的范围和规定遗赠扶养的权利义务。扶养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应优先执行。被扶养人对遗赠财产有使用权但不能处分,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扶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履行义务或谋取财产,可剥夺其受遗赠权。具体协议应基于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合法范围内才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一、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的范围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的范围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者组织,主要包括:
1、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比遗嘱高吗?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比遗嘱高,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扶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
对于遗赠扶养协议的具体条款和内容,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遗赠方与扶养方的协商情况而定,必须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该协议才具备法律效力,但如果扶养人不属于上述合法的范围的,那么所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是无效的。
结语
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范围包括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和法定继承,应优先执行。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扶养义务,否则可能被剥夺受遗赠权。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基于遗赠方与扶养方的协商,并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烈士褒扬条例(2019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烈士褒扬金和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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