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活动的证据;
4、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机关、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8、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的行为,不得向危害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第八十条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因支持、协助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机关、机关请求予以保护。机关、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第八十一条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第八十二条 公民和组织对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第八十三条 在工作中,需要采取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