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尊严、保证实施的职责。
我国《》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有什么?
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
1、遵守和法律;
2、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5、依法服兵役、纳税;
6、有劳动和接受教育的义务;
7、以及赡养父母、教育子女和实行计划生育等义务。
公民义务的特征有:
1、法定性。法律义务产生与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规定,即法律义务的设定权在于国家权力。
2、强制性。法律义务是法律上必须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当事人不能放弃和改变,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约束性。不仅表现为义务人对自己行为的抑制,而且是义务人实现其权利与自由的手段。
我国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利是属于谁?
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
1、平等权;
2、人身自由;
3、政治权利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
5、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6、社会经济权利;
7、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8、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这是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之一。
2、遵守和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全、荣誉和利益。
4、依法纳税。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利益。
我国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
我国的基本原则包括:
1.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在民原则,意思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
2.基本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
3.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4.法治原则,按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建立秩序,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有法外特权。
公民行使监督权一般有哪几种方式?
监督权是我国现行所确立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的是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行使其权利的方式主要有:
1、信访举报;
2、联系群众制度;
3、监督听证会;
4、民主评议会;
5、网上评议。
监督权的概念具有比较复杂的内涵。现行第41条第1款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一般认为,该条款中的“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实际上构成了监督权的具体内容。
监督权的内容,其实质部分基本上只属于或相当于传统学上的权,即人们就损害的救济、公务人员的罢免、法律的制定或改废以及其他各种有关公务的事项进行的权利。
权在权利的司法救济制度尚未完善,人民的参政权受到,甚至言论自由也未完全确立的时代曾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现代国家,随着上述的各种法律制度以及基本权利得到确立,其重要性渐趋式微。
监督权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监督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另外,公民的许多权利具有监督国家权力的性质。
国家征地赔偿标准是多少?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该内容由 柴云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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