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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上牌是否需要驾驶证?
2024-06-25 11:35:04 责编:小OO
文档


摩托车上牌不需要驾驶证。办理车辆过户需违章处理完毕、车检合格,车辆到场。买卖双方凭身份证和车辆手续一起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无需驾驶证。机动车转移登记需处理违法行为和事故,现所有人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提交相关证明、凭证。摩托车上牌需所有权人到场办理,无需驾驶证。

法律分析

一、摩托车上牌需要驾驶证吗?

摩托车上牌不需要驾驶证,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需车辆之前违章处理完毕,车检合格,车辆需要到场,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由买卖双方持有各自身份证和车辆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双方一起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咨询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不需要出示双方驾驶证。

二、相关的机动车辆登记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在当代的社会,摩托车也是属于机动车辆当中的一种错误,也是需要上牌照的,在上牌照的时候应当由相关的所有权人到达现场来进行办理操作,在这过程当中并不需要当事人出示自己的驾驶证。

结语

摩托车上牌不需要驾驶证,办理过户手续需要车辆违章处理完毕、车检合格,并由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和车辆手续前往车管所办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住址变更需在三日内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转移所有权需在三十日内办理转移登记,并提交相关证明和凭证。摩托车作为机动车辆需要上牌照,办理手续时不需要出示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定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登记业务。

县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除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用车辆登记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三章 机动车牌证 第二节 牌证补换领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三章 机动车牌证 第二节 牌证补换领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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