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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减刑会通知家属吗?
2024-06-25 11:17:00 责编:小OO
文档


本文讲述了监狱在治疗一般病情和重大疾病方面的规定和程序。根据《监狱法》规定,监狱应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并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同时,《保外就医工作管理条例》规定了担保人和罪犯的相关规定,包括保证金和病愈后的处理方式。

法律分析

在实践中,对于一般的病情由监狱救治,如果发生重大疾病的需要的长期治疗的,监狱看守会通知其家属的。

我国《监狱法》规定,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

《保外就医工作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担保人应当向罪犯所在监狱交纳2000元至5000元保外就医保证金。罪犯重新犯罪或违犯国家关于对保外就医罪犯监督管理规定的,保证金全部没收。罪犯保外就医期满,未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无限期保外就医罪犯刑期执行已满或病已痊愈;收监执行未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保证金全额返还。

拓展延伸

监狱病犯人如何治疗?

监狱病犯人的治疗问题涉及到医疗、司法等多个方面。根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监狱应当设立医院,对病犯人进行治疗。同时,监狱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病犯人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得到及时治疗。

然而,在实际运作中,监狱病犯人的治疗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狱医院的人员和设备水平相对较低,治疗手段相对单一,很难满足病犯人的多样化需求。此外,病犯人在监狱中受到的环境和也会对治疗效果产生影响。

因此,为了解决监狱病犯人的治疗问题,我国相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提高监狱医院的人员和设备水平,加大对监狱医院的资金支持,鼓励监狱与外部医院进行联合治疗等。同时,相关部门也呼吁监狱关注病犯人的身心健康,切实改善监狱的环境,提高病犯人的治疗效果。

结语

在实践中,监狱对于一般病情的救治由看守所负责,而对于重大疾病的长期治疗,监狱会通知其家属。我国《监狱法》规定监狱应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并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根据《保外就医工作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担保人应向罪犯所在监狱交纳保证金,罪犯重新犯罪或违犯规定时保证金将全部没收。罪犯保外就医期满,未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且病已痊愈的,保证金全额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六节 减刑 第七十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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