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继子和养子的身份差异
2024-06-25 11:52:03 责编:小OO
文档


养子女和继子女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不同,养子与养父母从收养时起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而继子与继父母则是因抚养教育关系才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继子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抚养教育关系而消除,而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同时具有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律分析

养子女和继子女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

(1)养子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从收养关系成立时起,双方应相互承担义务并享有权利;而继子同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由于继母或继父对子进行了抚养教育才互相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2)养子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时即消除;而继子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而消除。继子未成年时,生父母仍然对他都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样,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与生父母和继父或继母有着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继父或继母将继子收养为养子,则随着收养关系的成立,继子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消除,而与养父或养母建立起父母子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拓展延伸

继子和养子的法律权益比较

继子和养子的法律权益比较是指在法律上,继子和养子在身份认定、继承权、赡养义务等方面存在差异。继子是指通过婚姻关系中的配偶所生的子女,而养子是指通过收养关系建立的子女。在继承权方面,继子通常享有与亲生子女相同的继承权,而养子的继承权则取决于具体的收养法律规定。在赡养义务方面,继子的赡养权和义务通常由亲生父母承担,而养子的赡养权和义务则由收养父母承担。因此,继子和养子的法律权益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

结语

继子和养子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存在差异。继子是指通过婚姻关系中的配偶所生的子女,而养子是指通过收养关系建立的子女。在继承权和赡养义务方面,继子通常享有与亲生子女相同的权益,而养子的权益则取决于具体的收养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遵循《民法典》的规定,不得虐待或歧视。因此,对继子和养子的法律权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