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死亡抚恤金遗嘱有效吗,抚恤金属于遗产范围吗
2024-06-25 11:47:07 责编:小OO
文档


死亡抚恤金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即发生法律效力。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围,因为它是死者家属按照国家规定领取的补偿费用,不是死者的遗产。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包括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对特定对象如因工死亡的遗属可增发65元。

法律分析

一、关于死亡抚恤金遗嘱的有效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遗嘱自遗嘱人死亡时生效。因此,死亡抚恤金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即发生法律效力。理由在于抚恤金并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对抚恤金进行处分。抚恤金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或者经济补偿金。

二、死亡抚恤金属于遗产范围吗

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抚恤金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的一种补偿费用,是对死者家属的抚慰和经济补偿,应由受抚慰的家属享有。职工所在的单位,支付给亲属的一次性抚恤金是职工非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

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不是对死者的经济补偿,而是有关单位给予其家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特别是用以优抚、救助那些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并非死者的个人财产,一般来说,抚恤金抚恤的对象是死亡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抚养人。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三、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

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1)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

(2)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6.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结语

死亡抚恤金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死亡抚恤金并不属于遗产范围。抚恤金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或者经济补偿金,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不是对死者的经济补偿,而是有关单位给予其家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包括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丧葬费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