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业管理的体系。设立经纪类证券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