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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继承范畴?
2024-06-25 11:47:38 责编:小OO
文档


职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而是家庭的共有财产。对于分割抚恤金和丧葬费,应优先考虑死者生前扶养亲属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亲属。丧葬费应首先由死者的遗产支付,不足部分由继承人承担。

法律分析

一、职工死亡抚恤金属于遗产吗?

不属于。

“其实按照我国的《民法典》规定,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一样是不属于遗产的继承范围的,但是如果在支付完丧葬费之后还有剩余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可以继承的,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且是毫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者是无行为能力的亲属继承。”

二、职工死亡后单位发给的抚恤金及丧葬费是属于死者的遗产还是家庭的共有财产呢?

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范围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死亡后死者单位给予死者近亲属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丧葬费是死者单位给予死者亲属处理死者后事的一种补助,属于“遗属津贴”的范围,因为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均发生于死者死亡后,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所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不是遗产,而应将其归为家庭的共有财产。因此,请求对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进行分割,应该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

三、对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应该如何进行分割呢?

1、因为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不应将其用于清偿死者的生前债务。再者,根据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的性质及发放的意图来看,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补助,享有分割抚恤金及丧葬费的人应该是死者的近亲属即死者的父母、配偶及子女,还有就是依靠死者扶养的人。因此,对抚恤金及丧葬费进行分割,不能像分割遗产一样,采取均等分割的方法,而应优先照顾死者生前对其进行扶养并丧失生活来源的近亲属,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丧葬费首先由死者的遗产zd列支,如果死者的遗产不足以支付丧葬费时,由死者的继承人承担不足部分。

丧葬费是对死者近亲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务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告别仪式费、购买骨灰盒费、骨灰存放费等。死者单位给付的丧葬费是对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它是用于解决死者家属在殡葬花销时所遇到的实际困难

结语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职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范围,但如果支付后仍有剩余,可以继承给死者的直系亲属中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亲属。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属于家庭的共有财产,应进行分割。在分割时,应优先考虑对死者进行扶养并丧失生活来源的近亲属。同时,丧葬费应由死者的遗产列支,如不足,则由继承人承担不足部分。以上是对职工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的相关问题的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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