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人身权的范围包括什么
2024-06-25 11:49:19 责编:小OO
文档


人身权首先是一个概念。我国规定的人身权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以及与人身自由相联系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权利。

从确认的这些权利来看,所谓人身权,是指公民作为一个自然人为了生存而必不可少的、与公民的身体和名誉密不可分的权利。这些权利,在法律上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客观上是公民生存的基本条件,正是因为享有这些权利,公民才成为的法律人格体。人身权的概念在民法学领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民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所谓人身权是指与权利主体自身密不可分的、没有财产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又分为生命健康权、自由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等。身份权分为亲权、监护权等。行上的人身权的范围比较广泛,除了规定的人身权、民法规定的人身权之外,还包括行律法规规定的特殊的人身权,如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人身权范围比较狭窄,限于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和荣誉权。这一点表现在该法第3、4、15、16、30条之中。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