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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是合同吗?
2024-06-25 11:27:08 责编:小OO
文档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合同,双方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扶养人需履行扶养义务,受扶养人需遵守财产遗赠义务。如扶养人未履行义务,受扶养人可解除协议或要求。如受扶养人擅自处分财产,扶养人可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协议生效要件包括遗嘱能力、保留遗产份额、合法形式、非法定继承人、未丧失受遗赠权以及可执行的遗产。因此,遗赠扶养协议本质上是一种合同。

法律分析

一、遗赠扶养协议是合同吗?

遗赠扶养协议实际上是双方、诺成性、要式的合同。作为合同当事人的遗赠人与扶养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都负有一定的义务。

扶养人应当履行对受扶养人的扶养义务,即按照协议为受扶养人提供生活资料并照料受扶养人的生活。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受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受扶养人的亲属也可在继承开始时,诉请确认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者请求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具体数额予以必要。

受扶养人负有按照协议将指定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即遗赠扶养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的财产,受扶养人生前有权占有、使用和收益,但不得将其擅自处分(如变卖、赠与、设定抵押等),以保障扶养人能够取得受遗赠的财产。受扶养人擅自处分协议指定遗赠给扶养人的财产,致使扶养人的受遗赠权无法实现的,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应由受扶养人补偿扶养人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继承开始后,扶养人才发现协议指定由其受遗赠的财产已由遗赠人生前处分掉了,有权诉请以遗赠人的其他财产抵偿擅自处分的财产,或者在没有其他财产相抵时,应由该项擅自处分财产的受益人或对遗赠人生前负有扶养义务的亲属负责赔偿扶养人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可见,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即遗嘱继承与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的,执行遗赠扶养协议。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要件: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5、受遗赠人须未丧失受遗赠权;

6、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遗赠扶养协议在本质上还是一种合同,它由遗赠人和抚养人订立,在协议中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抚养人有照料遗赠人,并为其料理后事的义务,而遗赠人在得到抚养人的照顾之后,也有将自己承诺的财产赠与抚养人的义务,所以,本质上它还是属于合同的一种。

结语

遗赠扶养协议实际上是一种双方约定的合同,具有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抚养人应承担照料和赡养受扶养人的责任,而受扶养人则有义务将指定财产遗赠给抚养人。如若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予以必要。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因此,可以说遗赠扶养协议在本质上仍属于一种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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